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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
民國 109 年 03 月 20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主旨:訂定「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零九年三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五第一項但書第二款。
公告事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