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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中字第110046005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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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五第一項但書第二款。
公告事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