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上型電腦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
法及能源效率基準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1.產品須符合美國能源之星計畫對電腦要求事項符合資格準則 5.2
版(ENERGY STAR Program Requirements for Computers Vers-
ion 5.2) 中,對桌上型電腦(註 1)(Desktop Computer)與
整合式桌上型電腦(註 2)(Integrated Desktop Computer)
產品之定義。
2.申請節能標章需先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驗證登錄合格證書或
型式認可證書。桌上型電腦產品應符合產品貨品號列(C.C.C. C
ode)8471.41.00.00-5、8471.49.00.00-7 或 8471.50.00.00-3
,或經由經濟部能源局認定之桌上型電腦產品。
(二)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法:
依據美國能源之星計畫對電腦要求事項符合資格準則第 5.2 版中
規定之試驗條件與方法。
(三)桌上型電腦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
桌上型電腦之實測典型能源消耗量 ETEC 應低於或等於最大典型能
源消耗量 ETEC_MAX。
1.桌上型電腦之實測典型能源消耗量 ETEC 計算方式如下:
ETEC=8.76 ×(0.55P OFF+0.05P SLEEP+0.4P IDLE)(度/年
,kWh/year)
其中:
POFF:關機模式(註 3)時測得之用電量(瓦,W)
PSLEEP:睡眠模式(註 4)時測得之用電量(瓦,W)
PIDLE :怠機狀態(註 5)時測得之用電量(瓦,W)
2.依據美國能源之星計畫對電腦要求事項符合資格準則第 5.2 版
,對桌上型電腦產品類型之定義(註 6)。
(1)A 類產品之最大典型能源消耗量 ETEC_MAX 計算方式如下:
ETEC_MAX=103.6+N1+N2+N3(度/年,kWh/year)
┌──────┬────────────┬──────────┐
│N1:記憶體功│記憶體≦ 2G B │N1=0 │
│ 能增加允├────────────┼──────────┤
│ 許用電量│記憶體> 2G B │N1=(記憶體大小 GB-│
│ │ │ 2) │
├──────┼────────────┼──────────┤
│N2:圖形處理│內建式圖形處理單元 │N2=0 │
│ 單元功能├────────────┼──────────┤
│ 增加允許│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35.0 │
│ 用電量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128-bit │ │
│ ├────────────┼──────────┤
│ │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50.0 │
│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 128-bit │ │
├──────┼────────────┼──────────┤
│N3:內部儲存│產品具備一個內部儲存裝置│N3=0 │
│ 裝置(包│ │ │
│ 含固態碟│ │ │
│ SSD 及液├────────────┼──────────┤
│ 態硬碟 H│產品具備二個以上內部儲存│N3=25.0 │
│ DD )功│裝置 │ │
│ 能增加允│ │ │
│ 許用電量│ │ │
└──────┴────────────┴──────────┘
(2)B 類產品之最大典型能源消耗量 ETEC_MAX 計算方式如下:
ETEC_MAX=122.5+N1+N2+N3(度/年,kWh/year)
┌──────┬────────────┬──────────┐
│N1:記憶體功│記憶體≦2GB │N1=0 │
│ 能增加允├────────────┼──────────┤
│ 許用電量│記憶體>2GB │N1=(記憶體大小 GB-│
│ │ │ 2) │
├──────┼────────────┼──────────┤
│N2:圖形處理│內建式圖形處理單元 │N2=0 │
│ 單元功能├────────────┼──────────┤
│ 增加允許│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35.0 │
│ 用電量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128-bit │ │
│ ├────────────┼──────────┤
│ │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50.0 │
│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 128-bit │ │
├──────┼────────────┼──────────┤
│N3:內部儲存│產品具備一個內部儲存裝置│N3=0 │
│ 裝置(包│ │ │
│ 含固態碟│ │ │
│ SSD 及液├────────────┼──────────┤
│ 態硬碟 H│產品具備二個以上內部儲存│N3=25.0 │
│ DD )功│裝置 │ │
│ 能增加允│ │ │
│ 許用電量│ │ │
└──────┴────────────┴──────────┘
(3)C 類產品之最大典型能源消耗量 ETEC_MAX 計算方式如下:
ETEC_MAX=146.3+N1+N2+N3(度/年,kWh/year)
┌──────┬────────────┬──────────┐
│N1:記憶體功│記憶體≦2GB │N1=0 │
│ 能增加允├────────────┼──────────┤
│ 許用電量│記憶體>2GB │N1=(記憶體大小 GB-│
│ │ │ 2) │
├──────┼────────────┼──────────┤
│N2:圖形處理│內建式圖形處理單元 │N2=0 │
│ 單元功能├────────────┼──────────┤
│ 增加允許│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0 │
│ 用電量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128-bit │ │
│ ├────────────┼──────────┤
│ │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50.0 │
│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 128-bit │ │
├──────┼────────────┼──────────┤
│N3:內部儲存│產品具備一個內部儲存裝置│N3=0 │
│ 裝置(包│ │ │
│ 含固態碟│ │ │
│ SSD 及液├────────────┼──────────┤
│ 態硬碟 H│產品具備二個以上內部儲存│N3=25.0 │
│ DD )功│裝置 │ │
│ 能增加允│ │ │
│ 許用電量│ │ │
└──────┴────────────┴──────────┘
(4)D 類產品之最大典型能源消耗量 ETEC_MAX 計算方式如下:
ETEC_MAX=163.8+N1+N2+N3 (度/年,kWh/year)
┌──────┬────────────┬──────────┐
│N1:記憶體功│記憶體≦4GB │N1=0 │
│ 能增加允├────────────┼──────────┤
│ 許用電量│記憶體>4GB │N1=(記憶體大小 GB-│
│ │ │ 4) │
├──────┼────────────┼──────────┤
│N2:圖形處理│內建式圖形處理單元 │N2=0 │
│ 單元功能├────────────┼──────────┤
│ 增加允許│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0 │
│ 用電量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128-bit │ │
│ ├────────────┼──────────┤
│ │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繪圖緩│N2=50.0 │
│ │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 │
│ │er Width)> 128-bit │ │
├──────┼────────────┼──────────┤
│N3:內部儲存│產品具備一個內部儲存裝置│N3=0 │
│ 裝置(包│ │ │
│ 含固態碟│ │ │
│ SSD 及液├────────────┼──────────┤
│ 態硬碟 H│產品具備二個以上內部儲存│N3=25.0 │
│ DD )功│裝置 │ │
│ 能增加允│ │ │
│ 許用電量│ │ │
└──────┴────────────┴──────────┘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需一併記載於產品
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 ETEC (度/年)。
(四)產品之實測用電量 POFF、PSLEEP 與 PIDLE 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
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產品之 ETEC 值,計算至小數點後
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
註 1:一個主要機體設計成放置於固定位置使用之電腦,使用外接式顯示
器、鍵盤與滑鼠。
註 2:一種運算硬體與顯示器透過單一電源線來接受交流電力之桌上型電
腦。
註 3:關機模式(Off Mode):產品的最低功率模式,在此模式下使用者
無法加以關機(Switch Off)。當產品與主要的供電電源連結,而
且依照製造商的指示來使用時,此模式能夠持續一段很長的時間,
對一些符合進階組態與電源介面 ACPI(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標準的產品而言,關機模式相當於 ACPI
系統的 S5 級狀態。
註 4:睡眠模式(Sleep Mode):產品的一種低功率模式,當電腦在一段
沒有人為操作後或是經人為設定自動進入的一種模式。一台具備睡
眠功能的電腦能夠在接收到網路連結系統或使用者界面設備的指令
後,可於 5 秒內從睡眠模式回復到完全可操作的狀態。對於一些
符合 ACPI 標準的產品而言,睡眠模式相當於 ACPI 系統 S3 級狀
態。
註 5:怠機狀態(Idle State):產品的一種功率狀態,在此狀態下電腦
的操作系統及其他軟體都已完全運轉,而且也產生一個使用者操作
記錄,而電腦的運轉僅侷限於基本的系統原始出廠設定狀態,但電
腦本身未進入睡眠模式。
註 6:美國能源之星計畫對桌上型電腦產品類型及定義如下:
┌──┬───────────────────────────┐
│產品│產品定義 │
│類型│ │
├──┼───────────────────────────┤
│A │所有不符合 B 類、C 類或 D 類定義的桌上型電腦產品。 │
├──┼───────────────────────────┤
│B │ (1)具備等於二個實質核心之中央處理單元。 │
│ │ (2)具備大於或等於 2G igabytes(GB)的系統記憶體。 │
├──┼───────────────────────────┤
│C │甲、具備大於二個實質核心之中央處理單元。 │
│ │ 除以上要求事項之外,還必須至少具備以下兩項特性中的│
│ │ 至少一項 │
│ │乙、具備大於或等於 2G igabytes(GB)的系統記憶體。 │
│ │丙、具備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Discrete GPU)。 │
├──┼───────────────────────────┤
│D │ (1)具備大於或等於四個實質核心之中央處理單元。 │
│ │ 除以上要求事項之外,還必須至少具備以下兩項特性中│
│ │ 的至少一項 │
│ │ (2)具備大於或等於 4G igabytes(GB)的系統記憶體。 │
│ │ (3)具備繪圖緩衝記憶體寬度(Frame Buffer Width)大 │
│ │ 128-bit 之分離式圖形處理單元(Discrete GPU)。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