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輸入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
民國 108 年 09 月 05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輸入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請參考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