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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1:33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工作小組執行要點
民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以下簡稱參與平臺)提供適合議題進行公眾意見諮詢,並針對參與平臺提案,迅速確認權責單位及回覆,以期透過參與平臺機制,建立本局與民眾理性對談與政策溝通之管道,特訂定本要點。

二、工作小組成員及分工:

為加強本局與網路社群溝通,及因應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需,由副局長、業務組主管及法務室、秘書室、資訊室主管組成工作小組,以掌握網路徵詢內容及適時回應,並適時運用傳播管道擴散議題之討論,分工如下:

(一)召集人:由本局副首長(發言人)擔任。

(二)各業務組及法務室:由單位主管擔任工作小組成員,負責督導研提適合上線徵詢議題、評估議題上線適宜性、撰擬事前準備資料、徵詢過程回應留言、加強行銷等執行事項。

(三)國企組:輔助議題內容上線、協助申請回應帳號、調查各組室適合公眾意見諮詢之議題。

(四)秘書室:視必要性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等方式對外說明。

(五)資訊室:負責技術支援。

 

三、眾開講(政策諮詢)之運作程序:

提供政府各部會近期正在規劃推動的政策資料,並透過平臺機制公開徵詢民眾意見。本局作業程序如下,流程圖如附件一。

(一)議題擬定:

1.由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或國發會篩選議題,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轉知評估是否於平臺進行政策諮詢,本局業務單位應儘速評估回復意見。

2.本於增加民眾參與及擴大公眾溝通原則,本局主動提報議題上網進行公眾意見諮詢。

3.法律草案須上網進行諮詢,業務單位針對規劃中法律草案,應準備法律草案條文、修法資訊之相關資料,開放諮詢、徵詢各方意見。

4.法規命令草案預告資料由國發會「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介接,開放徵詢各界意見。

(二)議題開放諮詢處理方式:

1.本局業務單位撰擬開放徵詢之內容,包括擬定背景說明、設定諮詢問題、設定徵詢日期及期程(以至少二週,最長三個月為原則)、提供相關參考資料及數據圖表。須以易理解、民眾有感之方式陳述。法規命令草案預告、法律草案預告諮詢時間為六十日,開放諮詢期程可適時延長。

2.於開放徵詢前一週,業務單位提供簽陳核定之資料予國企組轉由本部秘書室上稿,以及申請官方回應帳號。

3.本局業務單位宜於民眾留言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初步回應;彙整意見後,宜於留言後四十八小時內具體回復民眾。當民眾提問涉及複雜議題,須進一步研議後始能回復者,應先留言告知民眾預定回應時程。本局業務單位管理人員應適時處理明顯廣告或謾罵留言,維持留言區版面秩序。

4.徵詢期間可運用新聞稿、召開記者會,並於官網及臉書等多元管道加強行銷。

5.業務單位應於政策諮詢期間屆滿後十四日內彙整徵詢內容,以本部立場綜整回應說明,並公告評估參採之可行性,回應後續措施或作為,及感謝各界貢獻經驗,回應格式如附件二。資料由國企組轉本部秘書室上稿。如未能於期間內完成回應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超過十四日,並應於參與平臺上敘明理由。業務單位於延長期間屆滿前處理完成者,得隨時回應。

四、提點子(國民提議)之運作程序:

由民眾主動於平臺提供政策建言。本局處理作業程序如下,流程圖如附件三。

(一)議題擬定:

1.國企組依本部秘書室通知,於三個工作日內請業務單位填具「國民提議(提點子)檢核意見表」,格式如附件四,確認提案是否為業管事項。若機關間權責有爭議,由國發會召開協調會議,本局須派員參加。

2.本局業務單位預為準備後續因應作為,提議若於六十日內取得五千份附議,即能成案,本局業務單位須於達成門檻次日起二個月公開回應。若未於六十日內取得五千份附議,即附議失敗,可視需要回應或不處理。

(二)成案處理方式:

1.本局業務單位須於七日內聯繫提案者瞭解訴求,並得召開研商會議邀請提案者列席說明。

2.本局業務單位在「提點子」議題頁面公告回應時程計畫前,須於本部業務會報提報具體回應計畫。

3.提議成案後十四日內,本局業務單位須於「提點子」議題頁面公告具體回應計畫時程。成案之處理期間以不超過二個月為原則,業務單位若無法於二個月內回應者,得延長二個月,並須主動公開於「提點子」議題頁面說明延長理由。

4.依評估議題的社會關注程度,本局得採取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網路直播或電視媒體等單一或多元方式回應。

5.回應內容由業務單位將該案研商辦理情形、參採情形、後續推動規劃等資料提供予國企組轉由本部秘書室登錄於參與平臺,回應格式附件五。

五、來監督(重大施政計畫)之運作程序:

提供執行中重大施政計畫,開放民眾監督執行情形。本局處理程序如下,流程圖如附件六。

(一)議題來源:

1.國發會就「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GPM)中列管之各部會執行中重大施政計畫相關資訊,介接刊登於參與平臺。

2.由各單位提供非行政院管考之本部執行中重要政策計畫資訊,供民眾監督政策計畫執行情形、提問與建議。

(二)議題處理方式:

1.重大施政計畫上網公告後,各計畫單位應指派人員管理民眾留言,並適時回應民眾意見。

2.回應時程可配合現行管考規定,以月或季為單位。

六、找首長(首長信箱)之運作程序:

首長信箱之管理,依據經濟部部長電子信箱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七、其他:本要點未盡事宜,依國發會及經濟部相關規定
    辦理。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