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執行「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加速整體方案之綠能推動、產業發展、科技創新,並妥善
配置能源科技相關計畫與資源,發揮專案管理、政府智庫、
公共溝通宣導之功能,特由經濟部與科技部共同設置綠能
科技產業推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扶植綠能產業,帶動創新經濟。
(二)創造優質環境,提升研發量能。
(三)完善基礎建設,融合在地優勢。
(四)強化系統整合,拓展對外輸出。
三、本中心置執行長一人,由經濟部指定次長擔任,綜理本中心
事務;另置副執行長一人至三人,襄助執行長,由執行長聘
任之。
四、本中心為使重點業務執行符合國家綠能科技政策推動方向,
並檢核績效以優化相關資源配置,置諮詢顧問七人至十五人,
由執行長聘任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及業界代表擔任,視需要
不定期召開討論會議。
前項諮詢顧問為無給職。
五、本中心為執行任務,設創能推動組、系統推動組、技術發展
組、綜合規劃組及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籌備辦公室。
六、創能推動組:置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由執行長聘任之。辦
理創能項目之推動進度追蹤、遭遇議題研判、政策研究分析、
協助在地溝通與法制調和建議等事務。
七、系統推動組:置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由執行長聘任之。辦
理節能、儲能、系統整合項目之推動進度追蹤、遭遇議題研
判、政策研究分析、協助在地溝通與法制調和建議等事務。
八、技術發展組:置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由執行長聘任之。辦
理前瞻技術研發藍圖擬定、綠能相關綱要計畫資源配置與管
考、綠能技術之需求研提與產業落實、研發人才培育等事務。
另協助推動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相關計畫之規劃與執行,落
實產學鏈結機制及中下游與產業的連結。
九、綜合規劃組:置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由執行長聘任之。辦
理各項行政幕僚作業、方案及計畫之追蹤管考、各項成果彙
整等事務。
十、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籌備辦公室:置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
由執行長聘任之。辦理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之公共區域硬體
建設規劃與協調,以提升城區機能。
十一、本中心所需之經費由經濟部及科技部支應。
十二、前開相關業務人員由執行長聘任,或由其他相關機關(構)、
研究機構、法人單位等借調(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