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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6:0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經營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智國法字第1137000303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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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有效運用社群網路宣傳溝通政策議
    題,並提升民眾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局成立臉書經營管理小組,共同推動執行本局臉書之營運管理工作:
    (一)由副局長擔任召集人,各業務組副主管及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以下簡
        稱國法室)、資訊室、秘書室主管擔任小組成員。
    (二)小組分工如下:


    (三)本局臉書經營管理小組得召開檢視會議,檢討供稿質量及相關運作情
        形。
三、各業務單位每月應提供至少 4  篇稿件,幕僚單位應視業務內容適時提供
    稿件,文稿內容應口語化,以輕鬆、親切口吻撰擬,並提供適當之篇幅字
    數。稿件應搭配可用之照片、圖片或影音檔,主題得參考「本局刊登臉書
    八大文稿分類清單」(如附件 1)發想撰提。
四、國法室依重大節日、本局亮點工作、世貿展覽、重大時事及重要制度施行
    等資訊,定期研提「本局臉書行事曆」,提供各組室撰擬供稿貼文之參考
    。
五、本局臉書得配合主題適時辦理推廣活動,以吸引民眾加入臉書粉絲,提升
    溝通宣傳效益。
六、為鼓勵各單位共同經營本局臉書,依「本局臉書評比標準」(如附件 2)
    進行績效評比作業。國法室應每半年核算評比結果提報經營管理小組確認
    ,另於年度終了時,對執行成效優良之單位,依當年度績效表現,簽報局
    長辦理敘獎。
七、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局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業務經費支應。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