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1:0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產業用防護頭盔商品之檢驗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0220011090 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
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請查閱附件。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