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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22: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應施檢驗外裝用纖維強化水泥板商品之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0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0220019341 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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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
第二項。
公告事項:
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外裝用纖維強化水泥板商品品目明細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