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訂定「超音波氣量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度量衡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鑒於超音波氣量計具結構簡單、壓損低、無機械零件等優點,
長期穩定性佳等優點,日本及歐美國家已廣泛應用,國內業者
亦有導入需求。為接軌國際並提升用氣安全,爰訂定旨揭技術
規範。
二、「超音波氣量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