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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一般軍用貨品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3502015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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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鑒於瓦聖那協議(Wassenaar Arrangement) 等國際出口管制
              規範已更新出口管制清單,基於貿易管理需要,爰公告修正我
              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
              口管制清單」與「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
              網(網址為 https://www.trad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