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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0898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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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之
          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