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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一百十五筆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有關其他(或相關)檢驗規定中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修正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032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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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
公告事項:一、因應組織改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制為「經濟部國際貿
              易署」,爰修正旨揭相關檢驗規定。
          二、旨揭相關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一百十五筆應施
              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