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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構)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9 月 2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2 年 09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經法字第112094016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經濟法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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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施行
,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構)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
正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經濟部及所屬機關(
構)(即各該新機關/構)承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