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1:5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9 月 05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2 年 10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12200061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附件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四十三條第二項
、第四項及第四十六條。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
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