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4 17:2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2580010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一、配合「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七條、第九條相關附表修
              正內容進行相應之文字調整。
          二、「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如附件。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