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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2580010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附件 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一、配合「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七條、第九條相關附表修
正內容進行相應之文字調整。
二、「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