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貿易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基於管理及產業需求,輸出 CCC8486.20.00.40-5 「半導體晶
圓磊晶沉積機」、CCC8486.20.00.50-2「供摻雜半導體材料之
離子植入器」、CCC8486.20.00.61-9「生產半導體晶圓用之步
進及重複對準機」、CCC8486.20.00.62-8「生產半導體晶圓用
之掃描對準機」及 CCC8486.20.00.63-7 「電子束直接寫入晶
圓器具」等 5 貨品分類號列項下之貨品,應另檢附本部出具
之非屬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鑑定報告,或該設備供應商之出口管
制確認非屬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文件,爰公告修正旨揭貨品輸出
規定代號「488 」內容。
二、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