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五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07046050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公告.pdf
公告附件.odt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 據:
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配合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正,分別刪除旨揭清單中
CCC8421.29.90.00-3 「其他液體過濾或淨化機具」1項貨品
號列,並分別增列CCC8421.29.90.90-4「其他液體過濾或淨
化機具」等1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出規定代號「S01」、「S04」
(如附件)。
二、本公告內容暨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
訊網(網址為http://www.trad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