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熱浸鍍鋅鋼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11000042043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
公告事項:一、考量疫情狀況,國內鋼廠及進口商須充分時間完成檢驗程序,
              爰將原定進口及國內產製檢驗之實施日一百十年七月一日延至
              明(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
          二、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熱浸鍍鋅鋼
              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