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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氣油比檢測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23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四字第110400036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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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訂定「氣油比檢測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
      一日生效。
依據:度量衡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及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氣油比檢測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