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1梅山斷層)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9046064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旨: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1 梅山斷層)」,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及
      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1 梅山斷層)」範圍圖詳如附件
          ,劃定計畫書得向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閱覽,或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
          www.moeacgs.gov.tw/Laws/)「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