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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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0 年 0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09200063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寢具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毛巾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內衣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泳衣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織襪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成衣及毛衣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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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及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
裝及服飾附屬品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
檢驗寢具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毛
巾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內衣檢驗
規定修正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泳衣檢驗規定修
正對照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織襪檢驗規定修正對照
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成衣及毛衣檢驗規定修正對照
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