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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9024237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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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訂定「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