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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092000188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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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筆擦商品之相
          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