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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080460561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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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鑒於瓦聖那協議(Wassenaar Arrangement)等國際出口

 

    管制規範已更新出口管制清單,為協助廠商輸出貨品,爰

 

    公告修正我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之「軍商兩

 

    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 制清單」與「一般軍用貨品清單」。

 

二、我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實體名單業由本部國際貿易

 

    局公告於網站,為符實際作業情形,爰予以明文,以利廠商

 

    查詢。

 

三、本公告內容暨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

 

    訊網(網址為https://www.trad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