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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所稱「與電機有關科系」之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80460300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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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所稱「與電機有關科系」,係指修習專業科目學分至少1/3以上與其畢業之大專院校所定電機科系課程相同,並包括「基本電學」、「電工原理」、「電子學」、「電路學」、「電力電子學」、「電機機械」、「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機電整合技術」、「電力系統」或「輸配電學」等11科目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