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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離岸風力發電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4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80460301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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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公告修正「風力發電離岸系統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名稱並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所稱「離岸風力發電設置範圍所定低潮線」,指最低低潮線,並以最新版(採最大比例尺)海軍大氣海洋局刊行之中華民國海軍水道圖所示「深度為零公尺等深線」輔以水深地形量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