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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10730006330號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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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

公告事項:

旨揭修正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