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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針對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適用期間,政府機關申請於災區中央管區域排水內採取土石使用行為者,免徵中央管區域排水採取土石使用排水公地使用費及行政規費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2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1260202040號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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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申請於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適用期間之災區範圍內之中
央管區域排水內採取土石使用者,免徵中央管區域排水採取土石使用排水
公地使用費及行政規費:
  (一)依據:規費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二)適用期間: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適用期間。
  (三)適用範圍:莫拉克颱風災區範圍。
  (四)適用對象及內容:縣(市)政府依排水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
      三條規定,準用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申請許可辦理中央
      管區域排水內疏濬作業,或政府機關為重建需要,依規定申請於災
      區中央管區域排水內採取土石使用行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