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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核釋「天然氣事業法」第3條第7款第2目所稱「整壓站」所指為何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50460524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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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事業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所稱「整壓站」,係指裝配有能自動降低及調整與其連接之下游本支管壓力之設備,包含:管線以及閥類、控制儀表、控制線、包圍之外體或排氣設備等輔助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