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區測量應符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四等基本控制測量之施測精度規
範,並依下列方式測定之:
(一)陸上礦區:得採用衛星定位測量(GPS)、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
密導線測量。
(二)海域礦區:採用衛星定位測量。
二、礦區各境界點縱橫坐標值,計算至公分為止,公分以下四捨五入。
三、礦區面積依礦區各境界點縱橫坐標值計算之,以公頃為單位,計算至平
方公尺為止,平方公尺以下四捨五入。
四、測量坐標系統,依1997臺灣大地基準(TWD97),陸上礦區採用橫麥卡
托(Transverse Mercator)投影經差二度分帶;海域礦區採用橫麥卡
托(Transverse Mercator)投影經差六度分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