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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6 嘉南平原)」,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50460652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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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6嘉南平原)」範圍圖詳如附件1
5,劃定計畫書得向嘉義縣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本部中
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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