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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於廠區外所鋪設之「輸送石化原物料或產品之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備之延伸,屬於「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1條第3項之工廠應善盡安全管理責任範圍,工廠應是同廠區內設備進行安全維護與管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工字第1030460456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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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於廠區外所舖設之「輸送石化原物料或產品之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備之延伸,屬於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工廠應善盡安全管理責任範圍,工廠應視同廠區內設備進行安全維護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