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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水利法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032020177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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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所稱種植
植物,係指於水庫蓄
水域週邊陸地有影響水土保持之
虞之種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