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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有關伏流水定義及其水權登記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062020194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1000829經濟部解釋令.pdf
廢止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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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一、於水道內河床下非飽和層內之伏流水為地面水,其水權登記以地面水
為之;於水道外地面下非飽和層及水道內、外飽和層內之水為地下水
,其水權登記按地下水為之。原已取得水權而不符本分類原則者,俟
其水權期限屆滿,並申請展限登記時再依本原則辦理。
二、 本部82年12月24日水字第092835號函釋自即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