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1 22: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溫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所稱開發溫泉者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062020630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溫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所稱開發溫泉者,係指施作溫泉取用設
施或改變自
然景觀以開發溫泉之行為者。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