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應施檢驗非木質手杖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 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17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 10430000490 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附件.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 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旨揭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