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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電動機車用二次鋰電池/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三字第10230013780 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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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第三十九條
第二項。
公告事項:
旨揭實施檢驗商品品目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