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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停止本局各項管理系統驗證申請作業及停止各項管理系統驗證換發效期變更之證書。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五字第1045000898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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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品檢驗法」第14條第1項、「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停止本局各項管理系統驗證申請作業及停止各項管理系統驗證換發效期變更之證書;依據「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各項管理系統驗證證書於效期失效後不另行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