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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國際貿易局強化內部控制工作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貿會字第1041050175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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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配合行政院及經濟部指示強化本局及所屬機關內部控制,以提升政
    府施政效能、依法行政及達到興利防弊之功能,特成立「國際貿易局
    強化內部控制工作小組」,以落實推動本局及所屬機關內部控制制度
    。


二、本小組之主要任務為:
(一)配合行政院及經濟部推動期程,依所頒行之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
      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參採納入本局內部控制作業,訂定合宜之
      內部控制制度。
(二)檢討及強化本局及所屬現有個別性業務之內部控制作業,並以監察
      院糾正、審計部審核通知及依行政院函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風險
      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基準」檢討之主要風險項目,為優先檢討項目
      。
(三)辦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教育訓練。
(四)有關強化本局及所屬內部控制制度之其他交辦事項。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主任秘書兼任之,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局會
    計室主任兼任之;本局各單位副主管或指派相當業務人員擔任小組成
    員,並由會計室辦理相關行政幕僚作業。


四、本小組會議時間採不定期召開,並依議題內容由召集人召集相關委員
    出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小組成員應親自出
    席會議,不克出席會議時,由固定代表出席。
    本小組得視議題需要,邀請相關機關或學者專家列席。


五、作業方式及分工(如附表):
(一)依行政院頒布「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及各權責機關依行政院內
      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會議決議,交下之各項工作仍應由本局各相
      對權責單位辦理,必要時,提工作小組討論。
(二)行政院各權責機關研訂之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頒布後,由
      本局各相對單位研擬適用本局範圍,提工作小組討論修正後,簽陳
      列入本局內部控制制度。
(三)現有個別性業務之內部控制檢討作業,由各相關組室審視個別性業
      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初擬完成後,提工作小組參考院頒「內部控制
      制度設計原則」、內部控制整體觀念架構,及本部相關單位指導方
      向討論修正後,簽陳列入本局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