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調蓄及有效運用東衛水庫(以下簡稱本水
庫)所攔蓄之天然積水蓄存水量,供應家用及公共給水用水標的使用
,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水庫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來水公司)為管理機
構,並由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負責營運管理。
三、本水庫位於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及西文里中間近海處,其運轉主要設
施如下:
(一)混凝土重力壩。
(二)壩頂溢洪道。
(三)取水工。
四、本水庫滿水位為標高六‧五○公尺。
五、本水庫於取水塔設有抽水機組,用以抽取庫水經輸水管至淨水廠處理
後供水。
六、本水庫滿水位標高為六‧五○公尺,超過時自由溢流洩洪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