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規範日月潭水庫(以下簡稱本水庫)各水門啟
用標準、時間及方法,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水庫位於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與日月村,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
發電廠(以下簡稱大觀電廠)負責操作維護管理,其中之明潭進水口由台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以下簡稱明潭電廠)操作維護管理。
三、本水庫主要設施及相關水門如下:
(一)水社壩:為混凝土心牆構築之滾壓式土壩,壩高三十.三○公尺,壩
頂長度三百六十三.六○公尺,壩頂寬度七.○公尺,壩底寬度二百
三十.○公尺,壩頂標高七百五十一.五一公尺。
(二)頭社壩:為混凝土心牆構築之滾壓式土壩,壩高十九.○公尺,壩頂
長度一百六十六.○公尺,壩頂寬度六.○公尺,壩底寬度一百一十
.○公尺,壩頂標高七百五十一.五一公尺。
(三)溢洪道:位於水社壩右壩座,為無筋混凝土結構物,由喇叭型進口、
豎喉、水平段等構築而成,上部直徑二十四.三九公尺,下部直徑三
.四八四公尺,高三十五.○公尺,總長三百八十.○公尺,溢流頂
標高七百四十八.四八公尺,出口標高七百一十.三○公尺。
(四)大觀一廠進水口:距水社壩南方四百六十二.○公尺,為鋼筋混凝土
結構物,頂部標高七百五十一.五一公尺,底版標高七百十七.八八
公尺,後接壓力隧道一條直徑四.○九公尺,隧道進口段內設主制水
閘門一座(寬四.○九公尺、高四.○九公尺),輔助制水門一座(
寬四.○九公尺、高四.○九公尺),與電動旁通閥一組(寬一.二
一公尺、高一.二一公尺)。進水口上游面攔污柵分成四段階梯狀,
每段高六.○公尺,寬十.九公尺,最大出水量為四十一.五秒立方
公尺。
(五)大觀二廠(明湖)進水口:距大觀一廠進水口南方一百八十七.○公
尺,進水口前設有引水渠道一條寬五十.○公尺,長五百四十.○公
尺,後接兩條進水隧道直徑七.○公尺,長一百三十八.○公尺,經
由三十.○公尺漸變段與頭水隧道相接,每條頭水隧道前設進水閘門
一座,寬五.五○公尺、高七.○公尺,其門檻標高為七百零四.七
○公尺,進水隧道前設攔污柵寬四十四.○公尺、高十五.○公尺,
最大出水量為三百八十秒立方公尺(發電),最大進水量為三百二十
八秒立方公尺(抽蓄)。
(六)明潭進水口:距大觀二廠(明湖)進水口南方九百七十二.○公尺,
進水口前設有引水渠道一條長一百四十.○公尺,後接兩條進水隧道
長六十八.○公尺,經由十五.○公尺漸變段與直徑七.五公尺之頭
水隧道相接,每條頭水隧道前設上、下游側進水閘門兩座,寬七.六
公尺、高七.八公尺,其門檻標高為七百十五.○公尺,進水隧道前
設攔污柵寬四十六.八公尺、高十五.○公尺,最大出水量為四百九
十二秒立方公尺(發電),最大進水量為四百二十六秒立方公尺(抽
蓄)。
(七)武界出水口(武界至日月潭引水隧道):馬蹄型重力隧道內徑四.五
四公尺,其標高為七百四十五.二八公尺,長度一萬五千一百十八.
○公尺,最大進水量為四十一.一三秒立方公尺。
(八)新武界出水口(武界至日月潭引水隧道):馬蹄型重力隧道內徑五.
○五公尺,其標高為七百四十七.七九六公尺,長度一萬三千九百五
十七.○公尺,最大進水量為四十五.六秒立方公尺。
四、大觀一廠進水口閘門操作規定如下:
(一)主制水閘門、輔助制水門及電動旁通閥等平時全開,當隧道或水槽室
蝶閥檢修時全閉,閘門操作方式,只有現場操作一種。
(二)當隧道放空後,開啟閘門之順序,為先開啟電動旁通閥灌水,待水壓
平衡後,開啟輔助制水門,再開啟主制水閘門。
五、大觀二廠(明湖)進水口閘門操作規定如下:
閘門平時全開,當隧道或機組主閥檢修時閘門全閉。閘門操作方式有遙控
及現場操作兩種,平時以現場操作為原則,但遙控操作時,僅能控制關閉
與停止。
六、明潭進水口閘門操作規定如下:
(一)上、下游側閘門平時全開,當隧道檢修時下游側閘門全閉。閘門操作
方式有遙控及現場操作兩種,平時以現場操作為原則。
(二)當下游側閘門檢修時,上游側閘門全閉。
七、本水庫各閘門操作時,應將操作時間與開度等資料,確實記錄於相關報表
中。
八、大觀電廠與明潭電廠應確實辦理各閘門及相關操作設施之檢查維護,其檢
查維護結果,應確實記錄。並於每年三月底及十一月底前辦理颱風前後之
定期檢查。
九、本水庫遇緊急事故或異常狀況,得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事後應依程序報
本部水利署轉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