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建立本處委辦計畫網站之建置規範,俾利本處網站資源之整合
與管理。
二、範圍:本處所有委辦計畫,已建置計畫網站或未來欲建置計畫網站時
均須遵守本規範。
三、作業規範
(一)靜態型計畫網站
1.定義:網頁內容屬靜態之宣導資料,如計畫內容、最新消息、活
動公告、表單下載、常見問答集、成功案例、意見箱等項目。
2.建置規範:須利用本處提供之「網站基本模版系統」進行網頁建
置與內容維護(該系統操作手冊可至 http://sme.nat.gov.tw
之下載中心下載)。
(二)動態型計畫網站
1.定義:網站具線上互動功能、會員機制等功能。
2.建置程序:委辦計畫建置動態型計畫網站,須於工作計畫書中述
明網站架構,經本處核准後始得依建置規範建置計畫網站。
3.建置規範
(1)系統開發須遵循以下標準:
a.網頁字集編碼須採用 UTF-8。
b.系統開發
(a)須具備安全防護機制,可防止例如:SQL Injection、Co-
okies/Session Tampering 、Buffer Overflow、Command
Injection 、Cross-site scripting、Forceful-Browsi-
ng Attack …等針對應用系統之攻擊。
(b)建議須符合 J2EE 1.4 以及 J2SE 1.4 標準。
c.資料庫系統
(a)須符合 ANSI/ISO SQL 92 之標準。
(b)須為關聯式資料庫管理系統。
(c)可從備份資料復原整個資料庫。
(d)資料庫字集編碼須採用 UTF-8。
(e)建議須符合 ORACLE 9i 或 ORACLE 10g 標準。
d.所使用之相關軟體必須為合法軟體。
e.須有資訊安全與隱私權保護政策或聲明。
f.網頁設計須參照研考會之「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該規範
可至 http://enable.nat.gov.tw/doc1.jsp 下載)進行網
頁開發,並取得全網站 A+ 等級之無障礙網頁標章。
(2)網站維護管理:
a.網站主機須安裝防毒軟體並隨時更新病毒碼。
b.須定期執行系統弱點掃瞄與弱點修補。
c.須定期執行系統備份。
(3)計畫結束或契約終止前 1 個月,須配合本處資訊整合作業,
完成系統或資料移轉並交付相關系統資料:
a.系統安裝檔、原始碼、資料庫欄位說明、資料庫轉出檔。
b.系統開發標準與環境說明(包含開發平台的作業系統、AP
Server 或 Web Server 、資料庫、程式開發工具與標準、
硬體設備規格)、安裝說明及系統分析與設計文件。
c.若網站主機與相關軟體係由計畫經費租/購置,則須交付所
有軟硬體設備及授權書。
(三)網頁維護與管理
無論是靜態型或動態型計畫網站,網頁必須登載及注意事項如下:
1.版權說明。
2.網頁最近更新日期。
3.網頁維護單位及其連繫方式。
4.須確保網頁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5.須確定登載之內容經過審核。
6.須定期(每月 20 日前)檢查網頁內容之正確性、時效性與連結
之有效性。
7.所有更新與維護作業均需留下紀錄。
四、委辦計畫建置靜態型計畫網站之經費編列,除網頁建置與內容維護費
用外,不得於計畫經費中編列其他網站軟硬體建置與維護費用。
五、本處得視需要不定期查核各計畫網站及網頁之管理與維護情形。
六、本規範於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