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適用範圍、耗用能源試驗條件與測試方法
及容許能源耗用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車輛應為國內製造或國外輸入且未曾使用者,並應符合我國能源管
理法、環保、安全等相關法令規定。
(二)耗用能源測試條件及方法
應依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第五條所定美國 FTP
75 或歐盟 1999/100/EC 及其後續修正指令,辦理車輛能源耗用
之測試。
(三)車輛耗用能源基準
1.汽(柴)油引擎之小客車(轎式、旅行式)應符合下列基準:
單位:公里/公升
┌──────────┬───────────────┐
│車 種│小客車(轎式、旅行式) │
├──────────┼───────────────┤
│使 用 燃 料│汽油 │
├──────────┼──────┬────────┤
│ \測試方法│美國 FTP 75 │歐盟 1999/100/EC│
│車輛總排氣量\ │ │及其後續修正指令│
│等級(立方公分\ │ │ │
│) \ │ │ │
├──────────┼──────┼────────┤
│1200 以下 │16.5 │14.3 │
├──────────┼──────┼────────┤
│超過 1200 至 1800 │16.5 │14.3 │
├──────────┼──────┼────────┤
│超過 1800 至 2400 │13.7 │11.9 │
├──────────┼──────┼────────┤
│超過 2400 │12.2 │10.6 │
└──────────┴──────┴────────┘
單位:公里/公升
┌──────────┬───────────────┐
│車 種│小客車(轎式、旅行式) │
├──────────┼───────────────┤
│使 用 燃 料│柴油 │
├──────────┼──────┬────────┤
│ \測試方法│美國 FTP 75 │歐盟 1999/100/EC│
│車輛總排氣量\ │ │及其後續修正指令│
│等級(立方公分\ │ │ │
│) \ │ │ │
├──────────┼──────┼────────┤
│1200 以下 │21.5 │18.7 │
├──────────┼──────┼────────┤
│超過 1200 至 1800 │21.5 │18.7 │
├──────────┼──────┼────────┤
│超過 1800 至 2400 │17.7 │15.4 │
├──────────┼──────┼────────┤
│超過 2400 │15.8 │13.7 │
└──────────┴──────┴────────┘
2.汽(柴)油引擎之小貨車(總重量在二千五百公斤以下)、小客
貨兩用車及小客車(非轎式、非旅行式)應符合下列基準:
單位:公里/公升
┌──────────┬───────────────┐
│車 種│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及小客車(│
│ │非轎式、非旅行式) │
├──────────┼───────────────┤
│使 用 燃 料│汽油 │
├──────────┼──────┬────────┤
│ \測試方法│美國 FTP 75 │歐盟 1999/100/EC│
│車輛總排氣量\ │ │及其後續修正指令│
│等級(立方公分\ │ │ │
│) \ │ │ │
├──────────┼──────┼────────┤
│1200 以下 │14.1 │12.3 │
├──────────┼──────┼────────┤
│超過 1200 至 1800 │14.1 │12.3 │
├──────────┼──────┼────────┤
│超過 1800 至 2400 │12.0 │10.4 │
├──────────┼──────┼────────┤
│超過 2400 │10.7 │9.3 │
└──────────┴──────┴────────┘
單位:公里/公升
┌──────────┬───────────────┐
│車 種│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及小客車(│
│ │非轎式、非旅行式) │
├──────────┼───────────────┤
│使 用 燃 料│柴油 │
├──────────┼──────┬────────┤
│ \測試方法│美國 FTP 75 │歐盟 1999/100/EC│
│車輛總排氣量\ │ │及其後續修正指令│
│等級(立方公分\ │ │ │
│) \ │ │ │
├──────────┼──────┼────────┤
│1200 以下 │16.6 │14.4 │
├──────────┼──────┼────────┤
│超過 1200 至 1800 │16.6 │14.4 │
├──────────┼──────┼────────┤
│超過 1800 至 2400 │13.7 │11.9 │
├──────────┼──────┼────────┤
│超過 2400 │11.6 │10.1 │
└──────────┴──────┴────────┘
二、車輛耗用能源測試結果,廠商應出具經經濟部認可之檢測機構或車輛
製造廠之測試報告;國外輸入之車輛得出具由車輛製造國政府認可之
該國檢測機構或車輛製造廠之測試報告。
三、第一點節能標章耗用能源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節能標章圖樣及節能標章獲證證號。
(二)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平均油耗測試值。
(三)產品之平均油耗測試值,計算至小數點後一位,小數點後二位四捨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