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冰溫熱型飲水供應機節能標章能源耗用基準與標示方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1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7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能節字第1150400430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一、申請冰溫熱型飲水供應機(以下簡稱飲水機)節能標章驗證之適用範圍、
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方法及能源耗用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用範圍:
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 CNS)3910 規定,或經相關主管
機關所認可之飲水機。
(二)能源耗用試驗條件與方法:依 CNS 3910 規定,量測下列數值:
1.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 E24(kWh) ,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
點後第三位數。
2.熱水平均溫度 Th(℃)與冰水平均溫度 Tc(℃)。
3.實測熱水系統貯水桶容量及實測冰水系統貯水桶容量,其單位為公
升(L) ,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數。
(三)能源耗用基準值(E) 應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三位數,其計算
公式如下:
型式
能源耗用基準(kWh)
等效內容量(Veq)8公升以下飲水機
E=0.049×Veq+0.243
等效內容量(Veq)大於8公升飲水機
E=0.043×Veq+0.216
上表所列皆以等效內容量計算之,表中等效內容量計算方式如下:
Veq(公升)=V1×K1+(V2×K2)/ 3
V1 :熱水系統貯水桶容量標示值(公升),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
數點後第一位數。
V2 :冰水系統貯水桶容量標示值(公升),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
數點後第一位數。
Th-周圍溫度
K1=───────── ,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三位數。
100(℃)-周圍溫度
周圍溫度-Tc
K2=────── ,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三位數。
周圍溫度
(四)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之實測值不得高於標示值,且實測值與標示值
皆不得高於能源耗用基準值。
二、節能標章能源耗用之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節能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前款使用者為代理商時,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
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每二十四小時備用損失(E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