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目的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建立網站管理及維護作業制度並促
使網站資料隨時更新,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管理範圍
(一)本局 WTO 中、英文網站、經貿資訊中、英網站及 Intranet 網站,
共 5 個網站。
(二)建置於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網頁之「焦點消息」(以下簡稱本部
網頁)。
三、網站資料管理
(一)建置於本局網站及本部網頁之資料,不得涉及業務機密,且應事先簽
奉核定。
(二)本局網站及本部網頁資訊及服務之提供,不得違反相關法令之規定。
(三)本局網頁資料應註明資料來源,非本局及本部各駐外單位人員之著作
,如擬載入本局網站,需洽原作者同意並經本局相關單位主管核可。
四、編輯及維護方式
(一)編輯
1.使用軟體:
本局網站資料應以 WORD、EXCEL 或 POWERPOINT 軟體製作,並提
供檔案下載。
2.編輯方式:
(1) 本局中文網頁資料格式:標題 14 號字;本文 12 號字;新細
明體;單行間距.。
(2) 本局英文網頁資料格式:標題 14 號字;本文 12 號字;
Times New Roman ;單行間距。
(3) 本部網頁資料之格式依本部網頁製作規範辦理。
3.駐外商情:
本部各駐外單位應依前述規定之軟體及標準格式撰寫及張貼商情。
(二)維護
1.各單位擬提供上網之資料,經單位主管核定後,由承辦人自行上網
,各單位應指派網頁維護人員負責審核及管理所轄網頁資料。
2.網頁資料本文篇幅較長者(超過 1000 字以上),或有表格、圖片
等,於張貼文件時應先摘錄部份本文文字資料置於摘要欄,並將本
文當附件上傳至網站。
3.本局網站「新聞稿」之發布,由各單位承辦人將經核定發布之「新
聞稿」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局記者室張貼於本局及本部網站。
4.本局英文網站上網規範
(1) 參與單位
凡業務涉外之單位(多邊組、雙邊一組、雙邊二組、貿易服務
組、貿易發展組、電商小組、 APEC 小組、貿易安全與控管小
組及綜合企劃委員會),每單位最少需提供 10 則以上英文新
聞資料置於英文經貿網,另如有辦理涉外之研討會議,亦應英
譯後置於經貿英文網之「TradeEvents」 。
(2) 英文網站內容
凡同仁承辦涉外之業務如新聞資料、國際經貿組織定期會議、
貿訪團、相關經貿研討會、談判、洽簽等,均應以英文摘譯置
於經貿英文網或 WTO 英文網站。
(3) 作法
甲、英文資料上網
承辦人直譯(參考經貿中文網站之翻譯詞彙對照表)→外
籍顧問(審稿)→承辦人(清稿)→主管(核發)→承辦
人(建英文關鍵字,上傳經貿英文網)
乙、翻譯詞彙上網(兩個月為週期):
承辦單位(摘錄翻譯詞彙)→資訊中心(電子檔彙整)→
本局翻譯詞彙審核委員會(審核)→局長(核可)→資訊
中心(傳送)→研考會(上網)→資訊中心(翻譯詞彙上
網)→經貿中文網
5.本部網頁「焦點消息」之發布
(1) 「重大政策」子項
綜企會協助整理本局重大政策內容→經主秘挑選(核可)→綜
企會協助發布於本部網站。
(2) 「就業資訊」子項
人事室提供適合發布於本部之徵才資訊→資訊中心協助發布於
本部網站。
(3) 「活動訊息」子項
資訊中心蒐集有關本局辦理之研討會及委辦予貿協之活動資訊
,逕行發布於本部網站。
6.本部網頁「多媒體專區」之發布
各單位提供活動照片電子檔及相關說明→資訊中心協助發布於本部
網站。
五、資料安全
(一)本局網站架構、軟體及硬體設施由本局資訊中心負責規劃及管理。
(二)本局網站應有適當之安全防衛措施及資料備份。
六、網站推廣
(一)印刷品加列網址
本局編印之信封、裝訂成冊資料、宣傳品、說帖、海報、記事本或海
外市場經貿年報等各項印刷品,應加列本局網站網址。
(二)名片加列網址
本局同仁公務用之名片應加列本局網站網址。
七、監督查核
(一)為督促充實網站內容並即時處理民眾意見,本局副首長、各單位副主
管及本部資訊中心將定期督導檢視本局經管之網站資料,各單位亦應
指派專人隨時上網更新檢視所屬單位之網頁及資料。
(二)為維持本局網站連結正確性,各單位維護其經管之網站資料項目如有
異動,應主動告知本局資訊中心協助增刪。
(三)為督導本局網站之改進,得組成網站推展小組,由局長指派副局長一
人擔任召集人,並由各單位副主管及網頁維護人員擔任成員。
(四)網站推展小組將視需要不定期召開網站小組會議。
八、考核評選
為鼓勵各單位累積日常業務所需資訊,置於所屬單位網頁,使資源得以共
享,並提升工作效率,每月將公布各單位異動情形,並視情況辦理獎勵措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