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以下簡稱本所) 為對外提供檢定試驗
服務及圖籍資料,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 檢定試驗服務範圍包括流速儀檢定及大地工程試驗,檢定試驗項目如
本所對外提供檢定試驗服務收費標準表 (附表一) 。
三 委託本所辦理檢定試驗應來函申請,經本所同意辦理後,再將流速儀
或試驗試體、材料送到試驗課試驗。
四 本所辦理大地工程試驗限於水利署所屬機構之委託事項。
五 本所受託辦理之大地工程試驗均依 CNS 或 ASTN 規範辦理,屬非鑑
定性試驗,且僅對送試樣品負責。
六 混凝土抗壓試體,應自行養護後再送驗。
七 大地工程試驗收費包括試驗費及報告撰寫費,其中試驗費為試驗單價
乘以試體數量,各項試驗單價如附表一。報告除正副本各乙份外,每
增加一份加收工本費五十元。
八 流速儀檢定除水利署委任辦理檢定計畫外,收費標準如附表一。
九 申請圖籍資料經本所同意後,依照本所對外提供圖籍收費標準表 (附
表二) 繳費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