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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577 筆

531. 108.05.20 溫室氣體查證實施辦法 命令
532. 104.12.31 深層海水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命令
533. 115.01.21 廢止「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汽車燃氣系統零組件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實質法規
534. 111.10.05 廢止「應施檢驗『岩綿襯板』、『珍珠岩板』、『氧化鎂板』等三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實質法規
535. 106.12.25 廢止「應施檢驗礦工用安全帽燈商品之應施輸入及國內產製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實質法規
536. 105.11.03 廢止「應施檢驗動力衝剪機械、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及防爆電動機等四項二十 一品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實質法規
537. 104.05.21 廢止「浮液型牛乳比重計檢定檢查技術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實質法規
538. 103.05.28 廢止「(烤漆)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實質法規
539. 103.01.20 廢止「應施檢驗錄影帶用迴帶機等四項商品之應施輸入及國內產製檢驗」,並自即日 生效。 實質法規
540. 102.10.23 廢止「吸音用開孔石膏板商品之應施進口/國內市場商品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實質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