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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塗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民國 114 年 04 月 24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修正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及溶劑型水泥漆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塗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